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公开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包括中期票据 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 旨在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 [1][4][10] 债券发行概述 -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由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承担 [1] - 越秀产业投资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 [1] - 越秀租赁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1] - 上海越秀租赁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1] - 越秀新能源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 [1] 发行主体资格 - 相关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资格和条件 [2] - 越秀产业投资 越秀租赁 上海越秀租赁及越秀新能源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 具体发行方案 - 越秀产业投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 固定利率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科技创新领域 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由越秀集团提供担保 [2][4] - 越秀租赁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固定利率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4] - 上海越秀租赁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固定利率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4][5] - 越秀新能源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20年 固定利率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5][7] - 越秀新能源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 固定利率 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7][8] 发行目的及影响 - 发行债券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 保障日常经营活动开展 [8] 授权事项 - 股东会拟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相关子公司办理发行具体事宜 包括确定发行条款 选择中介机构 签署协议和调整方案 [8][9] -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债券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事项办理完毕 [9] 担保安排 - 越秀产业投资发行中期票据由公司及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提供担保 公司担保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越秀集团担保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情况 - 债券发行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0]
越秀资本: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