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
新华网·2025-08-12 06:37
政策调整范围 -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包括纯电动和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 [1] - 对没有气缸容量的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 - 进口环节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步相应调整 [1] 征收执行规则 - 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二手车定义为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前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1] - 零售环节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含精品 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1] 实施时间 - 政策调整自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