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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零容忍” 上交所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新华网·2025-08-12 06:30

监管力度全面加强 - 全年实施纪律处分185单 同比增长约36% [1] - 处分证券发行人126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656名 同比增长约15% [1] - 针对典型恶性案件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等处分50余次 同比增长约20% [1] - 针对异常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5300余次 同比增长约60% [1] 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整治 - 处置财务造假类案件4单 涉及4家上市公司及54名责任人 [2] - 推动70余家公司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涉及金额570余亿元 [2] - 对20余起业绩预告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2] - 强化并购重组监管 发出问询函70余份 其中9单主动终止 [2] 退市新规严格执行 - 全年沪市退市14家 其中强制退市8家 [2] - 对42家触及退市指标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 完善财务类退市实施标准并严肃惩处退市违规行为 [2] 科创板注册制监管 - 查处审核环节信披违规 实施纪律处分6单及监管措施10单 [3] - 处理发行承销"抱团压价" 实施监管措施19单 涉及11家投资者及3家承销机构 [3] - 对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实施书面警示11单 涉及3家中介机构及22名执业人员 [3] - 对2家保荐机构及16名保荐代表人实施书面警示 占比超70% [3] 债券市场风险防控 - 严打"逃废债"等违规行为 查处相关案件3单 [4] - 针对定期报告披露违规作出纪律处分46单 [4] - 加强个人责任追究 处分债券相关责任人员88人次 [4] 监管机制持续优化 - 推行透明监管、高效监管、分类监管及科技监管 [4] - 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4] - 依法依规加强证券违规行为处置力度 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