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政策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 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 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服务 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 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 - 简化个转企程序 降低转换成本 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 将其引入发展新赛道 打开成长新空间 为宏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1] 登记注册流程优化 -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 通过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 [1] - 直接变更方式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保留登记档案和年度报告材料 符合要求的保留字号和行业特点 经营场所不变且符合要求的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2] - 注销+设立方式鼓励各地合并办理两次登记 实现提交一次材料办结所有事项 [2] 培育帮扶机制 - 坚持分型分类梯度培育 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 [2] - 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 实施动态管理 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进服务 [2] - 探索建立个转企过渡期 相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过渡期管理 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3] 过渡期支持措施 - 直接变更方式原则上保持原有发票额度 不满足需要的可向税务部门提出调额申请 [3]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内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 着力降低个转企制度性交易成本 [3] - 政策突出亮点是为个转企留下过渡期 减少转型担忧 有利于逐步适应新监管要求 [1] 自愿原则保障 - 严格遵循自愿原则 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 提示理性转型 不得强制或诱导转型 [3] - 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比例的指标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摊派任务 [3]
九部门帮扶“个转企”:简化程序 降低成本
新华网·2025-08-12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