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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兴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独立性 - 候选人张兴亮已通过南通泰禾化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3]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规 [4][5] 关联关系与持股情况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记录与履职限制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8] - 候选人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 [8][9]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严格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职,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10] - 候选人承诺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在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