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辽宁日报·2025-08-12 01:22
专项行动概述 - 辽宁省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时间为8月1日至11月1日 [1] - 行动旨在严惩非法猎捕和交易行为,以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1] - 参与部门包括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驻黑龙江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1] 重点查处行为 - 重点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1] - 重点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1] - 重点打击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1] 重点整治区域与场所 - 整治区域包括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 [1] - 整治线上平台包括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 [1] - 整治实体场所包括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 [1] 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 - 专项行动期间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交流 [1] - 执法机构需及时掌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地、环节和方式 [1] -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合力 [1] 社会参与与宣传 - 各地各部门需积极吸纳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保护队伍 [2] - 加大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力度,以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