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 -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核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议案 [2] - 2022年4月29日披露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2] - 2022年5月6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3] - 2022年6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6月7日 [3] - 后续召开董事会会议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22.18元/股降至21.78元/股,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85万股 [5][6] - 作废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6] - 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6] - 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 认为作废处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6] -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 同意对3.6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6]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6] - 公司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
新风光: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