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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具体登记备案事宜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10]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2] - 具体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等12类情形 [2] - 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信用评级变化、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超净资产10%、重大损失超净资产10%等11类情形 [3][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指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内外部个人 [4] - 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控股公司管理人员、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人员等9类主体 [4] 登记备案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填写档案 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 - 董事会秘书需在知情人知悉第一时间组织登记 证券部门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 [5] - 股东、实控人、收购方、中介机构等需配合填写并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6]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决策方式等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7] 档案管理与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至少保存10年 [8] - 需在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 重大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 [8] - 披露前股价异常波动的 需向深交所报备相关档案及备忘录 [8] - 登记流程包括信息告知证券部门、组织填写档案、核实信息真实性及归档备查三个步骤 [8]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9] - 股东和实控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9] - 发现内幕交易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 [9][10] - 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