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交易方案与合规性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因交易对方海纳天勤 恒永诚 恒永信合计持股比例预计超5% 且均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浩控制的企业 [2][3] - 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具备可操作性 [2][4] - 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合理 方法恰当 结论公允 [3][4] 交易影响与股东利益 -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长远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 [2][5] - 交易预计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潮先未发生变更 [4][5] - 公司已制定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董事 高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 [5] 交易程序与合规保障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认为定价公平合理 方案切实可行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1][2] - 董事会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3] - 公司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要求相关方作出保密承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