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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自查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激励计划结构合规性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 董事及高管激励已列明姓名、职务及获授数量 [1] 计划披露完整性 - 已逐条说明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 [1] - 明确股权激励目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 [1] - 披露拟授出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来源及占股本总额比例 [1] - 详细说明有效期、授权日、行权安排及限售期设置 [2] - 披露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方法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 - 设立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2] - 明确权益调整方法、会计处理及费用计提影响 [2] - 规范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离职等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2] 绩效考核与期限合规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透明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4]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 - 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5] 中介机构及审议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5]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管理办法》全部条件 [6] - 计划拟订、审议及公示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6]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