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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细则 [3] - 管理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的信息沟通 [3] - 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参与相关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及签字确认 [3]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 - 关注媒体报道并督促董事会回复交易所问询,组织董事及高管进行法规培训 [3] - 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证券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承诺义务 [3][4] - 需按照要求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 [4] 任职资格与条件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3] - 必须经过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 -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 - 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3] - 36个月内无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 [3] - 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且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3] 聘任与解聘程序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报交易所备案及公告 [2][4] - 需在董事会会议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推荐书、个人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文件 [4]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5]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 [5] - 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5] - 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或重大错误导致损失时应解聘 [5] - 辞职或被解聘后需在3个月内聘任新人选,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 [6]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空缺超过3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