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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海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1][2][5] 法律合规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未受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8][9] - 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 未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 [8][9]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6]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6]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未在关联单位任职 [7][8] 专业资质与履职能力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 - 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2] - 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 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10][11] 兼职与任职记录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 [9] - 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10]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