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公司治理动态 -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海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已书面同意提名[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失信记录的全面评估 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1] - 被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1] - 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2] - 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2]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4] 独立性及关联关系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且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5]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 未在相关单位任职[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7] 合规及诚信记录 - 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或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7]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8] 兼职情况与任期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本次)不超过三家[8]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