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虹股份: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会报告制度核心内容 - 建立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的制度框架 旨在实现股东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 [1] - 报告制度确保股东会充分掌握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 [1] 报告制度具体要求 - 年度工作报告需包含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下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计划 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等五项核心内容 [1] - 临时重大事项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对外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 - 公司董事长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编纂工作 要求及时 准确 完整完成编制 [1] 报告时间安排与保密要求 - 董事会一般于每年6月底前向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1] - 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董事会合法授权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或披露 [2] 制度生效信息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