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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副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ESG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公司ESG规划和目标提出可持续发展建议 [2] - 审核公司ESG报告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决策前准备工作 [1] - 战略与营运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 [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每年召开一次常规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3] 会议运作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召开 [4] - 委员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 [4]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可邀请公司董事 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解释说明事项 [4]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决策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4] 文件管理与保密 -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 [5]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名 文件由资本运营部备案保存至少十年 [5] - 出席会议人员均需对议定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