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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结构 - 审计委员会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3名 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职责权限范围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 - 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审计计划实施 [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5] 监督与报告机制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 财务资助 资产购买出售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6] - 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6]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6]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 公司审计部和财务部负责提供财务资料 内部审计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财务报告等决策前期准备工作 [6] - 资本运营部配合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 履行会议文件内部审查程序 [6]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方式 委员需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出席 [7][8] - 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及董事会秘书签名 文件由资本运营部备案保存至少10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