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就柳州科易动力科技合同违约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请求北京科易动力科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 - 湖南领湃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柳州科易和北京科易偿还货款2,832.14万元和违约金157.07万元 以及诉讼费和保全费等[1] - 一审法院重审判决柳州科易支付货款28,321,402.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北京科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4] 诉讼进展及判决情况 - 一审法院最初判决柳州科易给付货款19,395,628.8元 案件受理费187,329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92,329元由被告负担128,205元 原告负担64,124元[2] -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要求柳州科易和北京科易偿还货款2,832.14万元和违约金157.07万元及诉讼费用[2] -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适用法律错误 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91,260.50元和38,591.21元均予以退回[3] - 一审法院重审判决案件受理费201,325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206,325元由被告负担198,795元 原告负担7,530元[4] 最新诉讼进展 - 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柳州科易和北京科易已就买卖合同纠纷案提起上诉 法院已决定受理[4] - 除本次诉讼外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366.84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25%[4] 财务影响说明 -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和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1][5] - 公司将依据案件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5]
领湃科技: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