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基本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 - 实际发行数量为91,046,021股,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6] - 发行价格为7.51元/股,与发行底价7.45元/股的比率为100.81% [6][7] 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683,755,617.7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271,698.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9,483,919.60元 [5][7] - 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资 [4][5] 发行对象结构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包括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及其他14家机构及自然人投资者 [7][8] - 英力特集团认购不低于实际发行数量的30.00%,且不高于50.00%,最终获配27,313,806股 [7][8] - 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玄元私募基金、济南瀚祥投资、华泰资产、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资管、财通基金、华安证券资管、广发证券、长城资产、华夏基金、易米基金及三名自然人投资者 [8][12][13][14] 股份限售安排 - 英力特集团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 -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 发行合规性 - 发行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证监许可〔2024〕1749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3][4][26] -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均确认发行过程合规、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6][27][28] 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3,5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394,546,021股 [6][23] - 发行后英力特集团持股比例由55.00%调整为50.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仍为实际控制人 [23]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家能源集团 [24] - 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提高,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4][25]
英 力 特: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