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促进长三角科创协同发展
中国化工报·2025-08-11 05:39
政策框架 -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 包含十九条具体规定 [1] - 政策目标为打造全球竞争力创新生态和科技创新策源地 强化区域协同创新能力 [1] - 要求发挥上海国际科创中心龙头作用 结合江苏浙江安徽创新优势形成战略支柱 [1] 基础设施与产业集群 - 四省市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合作推进规划建设与运行 [1] - 支持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 [2] - 推动G60科创走廊等平台高质量发展 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要素汇聚 [2] 服务体系建设 - 共同加强政务服务建设 拓展跨省通办事项提升整体营商环境 [2] -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优化技术转移/企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 [2] - 构建全覆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信贷/保险/融资租赁等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