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证券某营业部负责人被罚 私下分配协同业务激励
中国经济网·2025-08-10 08:21
事件概述 - 恒泰证券太原南中环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杨旭东因未经公司批准私下分配协同业务激励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 -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杨旭东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6] - 该营业部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 [1] 违规行为定性 - 杨旭东的行为被认定为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1][2] - 具体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1][2] - 同时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关于其他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4][5] 监管依据与措施 - 监管措施依据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1][3] - 同时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 [1][5] - 违规人员被要求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