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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马晓茜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涵盖证监会、中纪委、组织部、央行等多部门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明确声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包括未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等八类情形 [2][3] - 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且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需回避的情形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无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未被立案调查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候选人未被其他上市公司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解除职务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4]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并确认符合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足够履职时间与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关联方影响 [5] - 候选人承诺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