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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 蓝天燃气关于“蓝天转债”付息公告

可转债付息公告核心内容 - 蓝天转债将于2025年8月15日支付第二年利息,票面利率0.50%,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0.50元[1][6]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5日[1][6] -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蓝天转债持有人[6]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代码111017,发行量87,000万元(87万手)[1] - 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发行,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债券存续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转股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9年8月14日[2]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8.38元/股[2][3] - 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4月2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8元/股[2] - 因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9月2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83元/股[2]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2025年4月2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8元/股[3] 债券利率与付息方式 - 债券采用阶梯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3][5]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3年8月15日[5]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5] 付息安排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将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划付利息[6][8] - 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利息为0.4元(税后),征税税率为20%[8] - 居民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境外机构投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9] 相关机构信息 - 发行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10] -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10] -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