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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此时恢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
证券日报·2025-08-07 16:23

■田鹏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8月8日 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笔者看来,这一政策调整是我国依据市场发展动态优化税收制度的关键举措,背后蕴含着兼顾财政可持 续性与市场机制完善的深层考量。 在此背景下,对新发国债等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能够通过制度化渠道扩充财政收入来源, 为缓解收支矛盾、保障民生与重点领域支出提供重要支撑,是夯实财政可持续性的务实选择。 从债券市场发展阶段来看,此次政策调整是顺应市场成熟度的必然举措。我国债券市场历经多年发展, 存量规模已达122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初期通过免税政策培育市场规模、提升流动性的阶段性使命 已圆满完成。而长期存在的税收差异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国债、地方债凭借利息免税的政策优势,与 需缴纳6%增值税的企业债形成税负落差,导致资金向利率债市场集中。这种结构性失衡在当前阶段不 仅挤压了信用债的发展空间,也削弱了债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的精准赋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货 币政策执行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明确指出,这种税收差异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