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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以规范相关行为并确保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则等法律法规 [1] 适用范围与判断标准 - 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情形 并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3] - 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上应与公司首次上市时保持一致 新增事项需有充分证据 [2]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处理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用于业务宣传 [2] - 商业秘密在四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 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 内部管理程序 - 相关部门需提交书面申请及审批表 由证券事务部审核后报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审批 [4][5]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事项需由负责人直接提交 经相同审批流程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暂缓豁免事项 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 [5] 保密与合规要求 - 知情人需签署书面保密承诺 负责人需登记知情人信息并防止信息泄露 [5] - 各部门需持续追踪暂缓豁免事项进展 若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大幅波动需及时核实并披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