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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最近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认定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2]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进行不少于10天的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公示 [3] - 薪酬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3] 激励计划机制设计 - 限制性股票授予安排和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 [3] - 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3]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3] 激励计划战略意义 - 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4] - 计划能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4] - 计划有助于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