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无资格人员等,诺承保险代理及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5.5万元
搜狐财经·2025-08-07 09:46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材 | | --- | --- | --- | --- | --- | --- | | 1 | 诺承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 辽金罚决 (2025) 45号 |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8万 元,没收违法所得6905.66 元 | 辽宁金融监 | | | | |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 | | | | | 于昕(时任诺 承保险代理有 | 辽金罚决 | 保险公司经营区域 | | | | 2 | 限公司股东代 | (2025) 32号 | | 警告,罚款7.5万元 | 辽宁金融监 | | | 表) | | | | | 来源:读创财经 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诺 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05.66元。同时,于昕(时任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被警告并罚款7.5万元。 据公司官网,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总部位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