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证姐”事件暴露了依法行政的阙如
经济观察报·2025-08-07 03:32
事件背景与处罚结果 - 防城港"亮证姐"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 - 事件源于交通争议 因侯某某"亮证"行为升级为公共舆论事件 [1] 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 - 当事人李某某曾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但未获满意答复 最终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互联网 [2] - 媒体与有关部门沟通受阻 防城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挂断记者电话 部分单位电话无人接听 [2] - 初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信息处理不当:侯某某姓名被隐去而李某某全名公开 双方车牌号未遮掩即对外公布 [2] 依法行政存在的不足 - 从7月22日事发至7月31日舆情引爆长达10天 当事人向当地警方、12345热线及南宁交警支队纪委投诉均未获有效回应 [3] - 信息公开存在延迟 导致谣言传播(如误传侯某某为公安部门某领导) [2][3] - 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瑕疵 未均衡保护当事人隐私权 车牌号公开导致侯某某收到11条跨省违停挪车信息 [4] 法治政府建设启示 - 信息公开制度需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保障媒体监督权与公众知情权 [3] - 公权力行使需严守边界 避免侵犯公民私权利 行政处罚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 [4] - 需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公开公正、保护公民权利等方面持续改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