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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市场告别“方言”时代
中国电力报·2025-08-07 01:13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构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标志着“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 [1] - 规则体系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 [1] - 该体系完成电力市场化改革从区域分散探索向全国统一规范运行的重大历史性跨越,为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提供制度支撑 [1] 规则体系建设历程 - 201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印发,为市场化交易破冰开局,并于2020年完成修订 [4] - 2023年《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推出,总结山西、广东、甘肃等多地试点经验,推动现货市场稳妥有序实现全覆盖 [4] - 2024年修订《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部门规章形式印发,确立“1+6”体系中的“1” [5] - 2024年陆续印发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信息披露规则、注册规则、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最终通过计量结算规则填补体系最后空白 [5][6] 规则体系协同运行机制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作为基石与总纲,确立市场基本架构、运行原则、权责边界和治理框架 [8] - 中长期交易规则提供锁定电量与价格的主渠道,是市场稳定的“压舱石” [8] - 现货市场规则通过集中优化出清生成分时价格信号,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9] - 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建立调频、备用等服务的市场化补偿机制,向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主体开放 [9] - 注册规则建立全国统一注册平台和标准流程,实现“一地注册、信息共享” [9] - 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交易前、中、后期信息内容、格式、频率与渠道,提升市场预测准确性与公信力 [10] - 计量结算规则统一规范计量数据采集、结算周期、电费收付流程,维护市场秩序和主体权益 [10] 市场运行成效 - 2025年1-6月全国市场交易电量达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其中跨省跨区交易电量67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 [13] - 绿电交易电量15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3%,绿证交易量达4.46亿个,同比激增364% [13][15] - 省内市场建设加快,6个地区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6个地区步入连续结算试运行,11个地区完成整月以上结算试运行 [14] - 跨省跨区市场取得突破,长三角电力市场起步,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 [14] - 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增至81.6万家,同比增长8.9%,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入市,超半数新能源及部分气电、核电、水电参与交易 [15] - 用户侧工商业用户实现全覆盖,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蓬勃发展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