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
中国电力报·2025-08-07 00:27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旨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 [3] 基本概念定义 - 计量是指为满足电力市场结算需求,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电能量、功率等数据进行测量、记录并提供相关数据的行为 [5] - 结算包括形成结算依据和电费结算两部分,形成结算依据是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的行为,电费结算是电网企业受委托进行电费计算、账单编制和收付的行为 [6][7] 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 计量结算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9] - 结算周期通常以自然月为周期,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实行“日清月结” [10] 计量结算单位 - 电量单位使用兆瓦时(保留三位小数)或千瓦时(保留整数) [13] - 电费单位使用元(保留两位小数) [13] - 电价单位使用元/兆瓦时(保留三位小数)或元/千瓦时(保留六位小数) [13] 市场参与主体权利与义务 - 市场经营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参与交易、签订与履行合同、披露与提供数据、核对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用电信息查询、提交结算担保 [15] - 电力交易机构的职责包括汇总结算基础数据、编制发布结算依据、管理计量结算信息和数据、建设信息系统、开展结算风险评估、协调结算问题 [16] - 电网企业的职责包括提供基础数据、开展电费结算、完成电费收付、建设维护电费结算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协调电能计量和电费结算有关问题 [18] 计量管理 - 计量装置由电网企业负责安装,由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校核,安装位置在产权分界点 [18] - 电网企业需安装采集通信设备并进行远程采集,负责数据采集与监控 [18] - 不同市场类型的数据推送要求不同,例如现货市场运行地区需每日提供前1日的省间通道及发电企业日前数据 [19] 结算管理流程 - 结算基础数据包括市场经营主体档案数据、交易合同数据、电能量市场出清及调度执行数据等,结算环节遵循刚性原则不得改变基础数据 [20] - 数据报送有明确要求,例如市场出清数据需由电力调度机构每日提供次日出清结果及前1日出清结果 [21] - 结算依据编制发布流程为:辅助服务市场费用计算后,交易机构编制结算依据,每月第5日前发布核对版,经确认或异议处理后于每月第8日前发布正式结算依据 [23] 电费结算流程 - 每月第2日前,交易机构向电网企业推送注销用户名单 [25] - 每月第10日前,电网企业发行电费账单 [25] - 发电企业在5日内开票,电网企业在5日内付款(或分5日/10日付清) [26] - 用户或售电公司需按约定缴费,逾期将面临催收、违约金、中止供电或扣担保品等措施 [27] 追退补和清算机制 - 追退补和清算可由数据异常或政策调整触发,交易机构编制结算依据后由电网企业执行 [28] - 若无异议则直接执行,若有异议需在15日内提出,核查属实则在下一结算周期处理 [29] 监督管理与争议解决 - 监管对象包括市场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 [29] - 调解部门为市场管理委员会或价格主管部门、电力监管机构 [30] - 争议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或司法途径 [31] - 电力监管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附则 - 该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