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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借款与质押安排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的议案 用于归还原有授信[1] - 借款将以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7,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4.67%)提供质押担保[1] - 质押完成后 公司对东莞证券的股权质押比例将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2] 公司治理与授权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全部实际出席 由董事长主持[1] - 本次借款及质押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及《质押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