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通知 [1][2]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规定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2,180,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1% [2][3]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227,663,517股(占比32.2610%),均为A股股东;网络投票股东170人,代表股份4,516,802股(占比0.6401%) [3] - 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符合规定,包括登记在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 股东会议案审议与表决 - 审议事项为公告中列明的2项议案 [4]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现场投票以书面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 [4] - 议案一通过情况:总同意股数230,950,919股(99.4705%),反对369,800股(0.1593%),弃权859,600股(0.3702%);A股同意比例99.4786%,B股无同意票 [4] - 议案二通过情况:总同意股数230,949,119股(99.4697%),反对368,700股(0.1588%),弃权862,500股(0.3715%) [4] - 中小股东表决中,议案一同意比例72.7822%,反对8.1870%,弃权19.0307%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苏常柴A: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