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征收国债等利息增值税,居民月购10万免税
搜狐财经·2025-08-05 21:43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采用新老划断原则 旧券继续免税至到期[2]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及自然人购买新发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2][3] - 金融债券定义为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发行 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2] 财政增收影响 - 政策调整预计短期带来337亿元增值税收入 其中国债/地方债/金融债2024年发行规模分别为12.4万亿/9.8万亿/10.4万亿[3] - 随着存量债券规模达133万亿元及新债发行量上升 长期年化税收收入规模预计达千亿元级[3][4] -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2915亿元 同比下降1.2% 新政有助于扩大育儿补贴等社会保障开支税源[3] 市场资金流向影响 - 债券税后收益下降提升权益资产及贷款相对吸引力 但债券低风险高流动性优势仍存[4] - 机构因旧券免税优惠更倾向持有存量债券 新券发行占比小且市场消化能力强 整体影响有限[4][5] -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利息收入及个人投资者继续适用免税政策 不受新政影响[5] 历史政策背景 - 国债利息免税政策始于发行初期 2016年营改增后扩展至地方债及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4] - 当前债券市场发行交易规模已成熟 免征增值税政策目标实现 需进行优化调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