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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 [3] - 董事会人数由11名增加至12名 其中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3]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新设《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 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4][5]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与责任条款 规定其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担 [5][6] - 调整股份发行表述 将"同种类股份"改为"同类别股份" 每股发行条件与价格需相同 [8][9] 股东权利与义务更新 - 新增股东查阅公司材料需说明正当目的 且公司有权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请求 [20][21]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禁止占用资金、内幕交易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等行为 [28][29] - 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情形 新增决议不成立的四种具体情形 [25][26]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运作 - 调整股东大会职权 取消选举监事相关条款 增加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股东大会决议 [33] - 修改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将监事会提议权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权 [34][35] - 明确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该制度 [42] 股份管理与交易规范 - 公司股份总数维持1,917,856,391股普通股 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9][10] - 细化股份回购情形及处置方式 规定回购后股份需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13][14] - 调整短线交易限制 将监事从受限人员名单中移除 保留对董事及高管的要求 [16][17]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则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履行特殊审批程序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