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方式、时间、地点及议题内容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5日14:30在珠海市香洲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合法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659,356,443股,占比37.8926%,其中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4,200股(0.0002%) [4] - 网络投票股东22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0,141,831股,占比5.7551%,全部为中小投资者 [4] - 总计228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759,498,274股,占比43.6476%,其中中小投资者221名代表100,146,031股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计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 -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758,138,774股(99.8210%),反对264,600股(0.0348%),弃权1,094,900股(0.1442%)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8,786,531股(98.6440%),反对1,095,500股(1.0933%),弃权264,600股(0.2627%)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ST德豪: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