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债券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以100.088元/张的价格回售部分或全部债券 [1] 回售条款生效原因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1] - 该变更经2025年7月23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票面利率1.0% 计息天数32天 [2] - 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0.088元/张 含税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 [2]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税后实际所得为100.070元/张 QFII/RQFII及其他投资者为100.088元/张 [2][3] 回售实施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 申报当日可撤单 [4]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5年8月13日划拨回售资金 [4] - 回售期内债券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 [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在指定媒体发布至少3次回售公告 包括股东会决议后5交易日内至少1次 回售实施期间至少1次 [3] - 公告发布平台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