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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8891.43万余元,白廷辉一审被判无期!
中国青年报·2025-08-05 14:21

案件判决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及主任白廷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 - 白廷辉受贿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8,891.43万元 时间跨度从2005年至2023年 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及单位在工程承接和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3] - 白廷辉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具有坦白情节 法院综合考虑犯罪事实及认罪悔罪态度后作出判决[3] 职务行为 - 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涉及工程承接和公司经营等事项[3] - 其曾任上海市水务局及上海市海洋局党组书记与局长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及主任等职[3] - 2019年2月就任上海国资委主任 2023年9月落马 同年10月被免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4] 纪律处分 - 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白廷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对抗组织审查并搞迷信活动 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4] - 其被指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 违反生活纪律 对配偶失管失教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 - 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给予白廷辉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