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6800万元,中海油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14年!曾被通报“搞钱色交易,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等
案件判决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1]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3] - 法院认定李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因如实供述、立功表现、认罪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从轻处罚 [5] 涉案人员背景 - 李勇出生于1963年8月,曾担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等职 [6] - 2016年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 [6] - 2017年3月转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任中石化党组成员 [6] - 2020年9月回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7] 案件调查过程 - 2023年12月初中国海油集团官网不再显示李勇相关信息,同月18日公告其因退休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 [8] - 退休后不到3个月于2024年3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9月11日被开除党籍 [8] - 调查发现李勇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供应商宴请和打高尔夫球、违规提拔干部、收受礼金、钱色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