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就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新规征求意见 强化反洗钱监管要求
环球网·2025-08-05 02:2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 [1] - 政策制定是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规定并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因监管部门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在结合风险状况采取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存在不足,且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在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等方面存在差距 [2] 客户尽职调查核心要求 - 金融机构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勤勉尽责地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交易活动性质和风险状况采取相应尽职调查措施 [2] -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需持续关注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评估洗钱风险,对于较高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客户应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2] - 明确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情形包括: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在疑问;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提供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时 [2] 账户管理与交易监控规定 -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交易,不得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3] - 对于向境外汇出资金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业务,金融机构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并确保信息准确性,若发现客户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则无论金额大小都应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身份 [3] - 强调简化尽职调查不等于豁免尽职调查义务,金融机构仍需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至少登记客户姓名或名称等基本身份信息并留存必要身份资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