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交易所网站[1] - 会议如期召开 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1] 参会人员资格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5名 代表股份271,704,285股 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登记在册股东[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2] 股东大会提案 - 审议提案由第六届董事会提出 并提前十五日公告[2] -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 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计票人监票人现场清点统计并宣布结果 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2]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同意271,161,888股 占比99.80% 弃权32,2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比0.0119% 该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获同意268,860,628股 占比98.95% 反对30,457股占比0.0112% 弃权31,200股占比0.0114% 该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乐获270,427,046累积投票权 周睿获270,496,245累积投票权 王从春获270,494,940累积投票权 陶长文获270,495,248累积投票权 孙庆元获270,495,212累积投票权[4][5] -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庆元获270,504,163累积投票权 储敏获270,505,156累积投票权 孟征获270,509,365累积投票权[5] - 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决议一致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5]
金禾实业: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