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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决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通过召开议案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载明召集人、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完整事项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14:3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5] - 召开方式、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5]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59人 代表股份536,863,241股 占总股本27.0307% [5]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人 代表股份486,007,200股 占总股本24.4701% [5] - 网络投票股东657人 代表股份50,856,041股 占总股本2.5606% [5]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按《公司章程》规定完成监票、验票和计票程序 [7]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7]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和表决权总数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法律结论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7]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