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 并持有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1][2] - 存在四种禁止任职情形:不符合董事及高管任职规定、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需及时公告并提交聘任书、简历、学历证明及通讯方式等资料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2]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其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标准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2][3] 董事会秘书职权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督促遵守相关规定 [3]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 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中介及媒体的信息沟通 [3]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参与会议并负责董事会记录及签字 [3]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4] - 组织董事及高管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培训 协助了解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4] - 督促董事及高管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在可能违规时提醒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4] - 负责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 [4]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4] -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确保股东会和董事会按程序决策 受委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 [5] - 作为与证券监管部门联络人 处理相关事宜 组织准备和递交监管文件 [5] - 列席重大决策及信息披露会议 公司部门需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 重大决定前需征询其意见 [5] - 协调市场推介、来访接待、中介关系及公众提问 确保投资人及时获取披露资料 [6] 董事会秘书法律责任及离任程序 - 董事会秘书需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并忠实履行职责 [6] - 出现四种情形时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履职重大错误造成损失、违规造成重大损失 [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离任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6] - 空缺期间董事会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并公告 超过三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6][7]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 在监督下移交档案及待办事项 并签订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7] 其他规定 - 公司需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代职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 处理信息披露及股票变动事务 [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和胜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