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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告 明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4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股东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韩长安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无股东及代理人出席 代表股份0股 [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6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962,71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披露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人员 [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5] -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43,962,718股(99.8859%) 反对38,800股(0.0882%) 弃权11,400股(0.0259%)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81,800股(98.2274%) 反对38,800股(1.3701%) 弃权11,400股(0.4025%) [6][7] - 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7]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