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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 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宏丰转债" 因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15个交易日达到转股价格130%以上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92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1][2][6][7][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宏丰转债"发行规模为32,126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505.54万元 于2022年4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2] - 转股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3月14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6.92元/股 [3] - 经过多次调整 当前转股价格为5.35元/股 调整原因包括2021年度每10股派0.4元现金分红(2022年6月29日生效) 2022年11月4日向下修正至5.39元/股 2022年度每10股派0.25元现金分红(2023年6月27日生效) 2023年度每10股派0.20元现金分红(2024年6月7日生效) [3][4][5]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8日至7月31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即6.96元/股) 满足赎回条件 [2][6]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旨在减少利息支出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2]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92元/张 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92元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2.0%计息167天计算 [7][8]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8] - 赎回款将于2025年9月5日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8] 股东交易情况 - 经自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宏丰转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