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储备资产须全额覆盖流通面值
快讯·2025-08-04 06:28
香港《稳定币条例》生效 - 香港《稳定币条例》于8月1日正式生效,建立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制度,完善了香港对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 [1] - 条例的推出被视为监管方面与时俱进的体现,与国际标准接轨,力求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保持一致 [1] 条例核心监管要求 - 持牌人必须确保其发行的指定稳定币的储备资产的市值,始终不低于该类稳定币尚未赎回且流通中的面值 [1] - 持牌人应考虑储备资产的风险状况,确保有适当的超额抵押以覆盖市场风险 [1] 行业背景与意义 - 国际上稳定币的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香港在此时间点推出条例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举措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