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征收国债等利息收入增值税
搜狐财经·2025-08-03 23:14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债券(含续发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1][1] - 金融债券定义为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有价证券 [1] 政策实施背景 - 债券市场持续发展壮大且市场认购踊跃 [1] - 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目标已实现 [1] 政策实施方式 - 采用新老划断方式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1] - 存量债券继续享受免税优惠以支持市场健康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