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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遗产暗战:三份文件交锋17.99亿美元家族信托,香港裁决保资产,内斗待杭州断局
华夏时报·2025-08-02 15:11

宗氏家族信托纠纷案核心要点 - 香港高等法院披露宗家财产纠纷案判决书 涉及金额达17.99亿美元资产保全[1] - 三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起诉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1] - 法院批准资产保全令 禁止提取或抵押汇丰账户资产[1][15] 信托设立背景 - 宗庆后生前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B/C) 总金额21亿美元[3][5] - 每个信托初始规模7亿美元 为不可撤销的不动本信托[8][9] - 信托受益人仅限子女及其后代 明确为婚前个人财产[5][8] - 信托资产在香港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 仅分配利息收益[8][9] 信托协议争议 - 原告指控存在未经授权提款行为 涉及632.97万美元资金[11] - 宗馥莉解释称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基金投资 属常规操作[11] - 双方对信托文件条款存在理解分歧 包括受托人角色定义[12] - 宗馥莉辩称账户资产未达21亿美元 7亿美元仅为期望值[12] 法院判决内容 - 批准资产保全令 有效期至杭州中院做出最终裁决[15] - 要求披露汇丰账户最新结余及2024年2月2日后的资金变动[16] - 被告需支付原告诉讼费用 由两名大律师代理评估[19] - 判决属资产保全性质 不涉及资产最终归属认定[19] 法律专家观点 - 专家认为生前信托成立较难 因财产未实际转移给受托人[13] - 案件可能构成代持型家族信托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认定[14] - 香港法院判决体现对内地法院的司法礼让[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