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长园集团赔偿投资差额损失5600.83万元、印花税损失5.60万元及佣金损失1.68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1] - 诉讼案件编号为(2024)粤03民初2592号,于2024年2月22日受理 [1] - 相关诉讼公告已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1] 案件进展 -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 - 案件受理费32.22万元由公司承担 [2] - 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 财务影响 - 本次判决为一审结果,预计32.22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4]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