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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个人境外股票交易计税规则 允许按年度盈亏互抵在目前税制下较为合理
上海证券报·2025-08-01 18:50

境外股票交易税收政策解读 核心观点 - 加强境外所得税收监管是调节高收入、促进法治公平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1] - 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需按20%税率按次征收,境内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所得暂免个税 [1] - 允许年度内盈亏互抵以简化计算并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1] 税收制度国际比较 -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对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是通行做法 [1] - 部分国家允许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但需合并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高于中国20%比例税率) [2] - 中国实行分类与综合税制,股票交易所得单独适用20%税率,不与其他收入合并 [2] 现行政策执行细节 - 税务部门未明确股票交易亏损结转问题,但实践中允许当年盈亏互抵 [3] - 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或基金互认买卖港股取得的差价所得可免税 [2] 专家建议 - 投资者应优先选择免税渠道(如沪港通、深港通)进行境外股票投资 [2] - 需全面评估投资风险及成本费用,包括税收成本 [2] - 取得境外所得需依法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在税制改革中完善政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