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股权登记办法 [2] - 2025年7月29日补充刊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同一平台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8月1日15:00在深圳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3][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54,010,9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55% [4] - 网络投票股东23名,代表股份158,418股,占比0.1011%,中小股东(非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合计持股158,618股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他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统计表,合并计票后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7] - 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通过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实际同意票占比99.9846%(54,161,042股),反对票仅0.0154%(8,330股) [7][23] -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同意比例94.7483%(150,288股),反对比例5.2517%(8,330股) [7][1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4] - 律师意见书明确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将作为公告文件披露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