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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 亚 通: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8-01 16:3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会议通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地点、议案等关键信息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在深圳市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召开,副董事长陈伟民主持,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一致 [4]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51,630,317股(占总股本1.9881%),网络投票股东616名,代表股份414,771,562股(占总股本15.9711%) [4][5] - 中小投资者615名参与投票,代表股份26,317,861股(占总股本1.0134%),合计出席股东617名,代表总表决权股份466,401,879股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9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事项通过,赞成率均超三分之二,最高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率98.7791%) [6][7][8][9] - 中小投资者对《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支持率达79.7016%,反对率10.2144% [9] -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程序合规 [6][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10]